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以下工程部份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地点:_____省_____县_____小学校园内。
二、工程名称:_______县_____小学新建教学楼室内装饰。
三、工程内容:_____县_____小学新建教学楼一楼大厅吊石膏板顶(600×600),一楼大门三道地弹门,一至五楼卫生间蹲便台隔段,残疾人扶手。
四、材料要求:
1、一楼大厅石膏板吊顶采用轻钢龙骨架,乳胶漆石膏板(600×600)。
2、一楼大门采用角钢灯笼架横梁,1.2mm钢化玻璃地弹门。
3、一至五楼卫生间蹲便台共(10间),材料选用铝金属蜂窝夹心板隔段。
4、微机室选用(博尼)中空网络静电地板。
5、残疾人扶手选用φ51系列不锈钢管。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保质量、保工期,按规范要求施工,甲方提供图纸并标明尺寸。
六、工程合同价款:
1、一楼大厅石膏板吊每平方米为
2、一楼钢化玻璃大门每平方米为
3、一至五楼卫生间蹲便台隔段每平方米为元整。
4、微机室静电地板每平方米为
5、残疾人扶手每米为元整,大写:____元整。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石膏板吊顶收方结算时,按实际平方收方结算。
2、钢化玻璃地弹门按门洞尺寸一个价收方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