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形式,在本质上来讲就是技术欠缺安全行为意识薄弱,对于这些方面的改善提高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煤矿安全教育培训。
我国对于高危行业的培训比较重视,例如煤炭行业,在煤炭生产地域一般在政府行政机构会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以及各煤炭企业集团以及单个生产煤矿都建立了安全培训机构,使得从矿级领导到煤矿特殊工种都有机会进行安全培训。
并且在我国的两部法律中《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对煤矿安全培训有强制性的条文。
我国煤炭系统从原煤炭部体系中分离出了煤炭安全培训体系,目前煤矿安全培训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随着我国煤矿培训体系的完善,其培训能力也有较大进步,从矿级领导的培训,到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特殊工种的培训,目前煤矿培训项目已经比较合理和科学化。
由于煤矿安全有一定的特征性,所以必须根据煤矿企业不安全行为的特征确定一定的适合煤矿企业的培训方法。
本节内容主要是根据煤矿安全培训对象的特征,通过分析其相应的不安全行为,来确定安全培训的重点方向。
由于煤矿生产技术和工艺有一定的特征性,所以其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有一定的特征,一般在煤矿企业中其从业人员有特殊工人和一般工人,特殊工人一般是从事煤矿生产特种作业工作的,这种特殊工作一般对特种工人和其所从事工作的周围安全有重大的影响。
我国相关安全法规中对从事特种工作的工人有严格的要求,必须在通过国家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是主观意识的不按照安全规范进行工作,或者是操作失误,或者在井下出现一些情况时其不知如何应对。
通过以上对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可知对于不安全行为的煤矿安全培训,主要要进行特种岗位工程技术理论的培训,以及特种岗位操作技能和特种岗位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的分析。
不安全行为防御的培训,最主要的是进行安全行为工作态度的建立,以及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必要性的建立。
只有建立安全工作态度以及安全生产意识才能把不安全行为的倾向进行消除,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可以起到积极的抵御能力。
进行安全态度的培训并取得一定的效果是此项工作最有效的手段,但是煤矿安全态度教育的效果往往是不理想的,这是由于煤矿特殊的作业环境,以及煤矿工人结构性差异较大造成的,所以进行煤矿安全态度的教育培训需要根据煤矿企业员工的结构性进行相应的教学培训。
4结论
通过安全行为科学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并进行了煤矿企业重大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分类分析,确定了煤矿生产中由于不安全行为产生事故的主要特征分类;由行为科学的相关理论对煤矿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进行了分析,不安全行为控制的有效措施是进行煤矿安全培训;通过煤矿安全培训对象及其学习特点的分析,为进行高效的煤矿安全培训教学设计提供了依据。
从安全培训的角度去进行煤矿高危行业的安全行为的提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入井须知
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二、安全乘车与行走
7、上下井乘罐、乘车、乘皮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8、要按照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
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9.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和皮带。
10.开车信号已发出和罐笼、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11.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车。
12.乘罐、乘车、乘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在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不能在皮带上仰卧、打瞌睡和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皮带侧帮。
13.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14.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15、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16.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17.严禁扒车、跳车和乘坐矿车,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
三、灾害预防
18.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四大危害: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19.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就可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