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应在各自的站点上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和相关营销活动。
2. 在适当的时间内,双方可以在各自的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和宣传与合作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需另签协议)。
3. 在互联网专题研讨会和金融等行业展览会上,双方互相帮助、共同宣传,推进品牌发展。
4. 双方可以进一步探讨其他深度合作方式。
三、其他:
1. 合作方式不排他,双方可以与其他合作伙伴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签署之日起到执行期限结束。
3. 如一方提前终止协议,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事宜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框架协议和正式合同构成整体,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协议到期时,双方应优先考虑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和服务均为免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 盖章:
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的责任:
1. 在网络上为合作的医院和中医院提供网站搜索服务。
2. 发布治疗疾病的内容和宣传。
3. 公布合作单位的就医地点,方便患者就近就诊。
4. 为合作单位提供专科治疗配方,需要签约。如果不签约,只需支付一年的服务费,医院即可成为“全国中医168协作网”的成员医院。
5. 在网络上介绍合作专科的坐诊专家。
6. 发布合作单位的医院状况,内容需经过本网站修订。
7. 免费为合作单位提供就诊技术咨询,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8. 负责整理网站信息,及时发布新业务发展动向和业务新闻。
9. 与本网站合作,使其成为合作单位的网站。
乙方的责任:
1. 在医院和中医院内建立名为“全国中医168协作网”的合作科室。
2. 自行负担药品和费用。
3. 在合作科室内外设置明显的“全国中医168协作网合作单位”的招示牌,标明网址。
4. 合作科室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和坐诊大夫,负责人或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有变动时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负责联络人必须能代表乙方合作科室的利益。
5. 保持联络通畅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告知甲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6. 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费,门诊部和乡级医院每年400元,县、区级医院每年1000元,市级以上医院每年2200元。技术资料费另行商议。
7. 如果合作单位需要下面附二单科的处方,需签订保证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十年的合作服务费。
免责条款:
由于全球互联网络的特性,服务器可能会因为偶然阻塞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停止运行,导致用户访问速度下降或短暂中断。这种情况在任何服务器上都可能发生,属于正常现象,乙方同意接受此种情况。
违约责任:
1. 双方必须积极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