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2.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2.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
12.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以下称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