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协议之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一条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股东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股东签字: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品牌开展招生事宜协商一致共同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入股标的概况:
1、标的名称:
2、经营地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经营范围:
第二条入股方式
1、鉴于甲方认同及了解乙方品牌在当地的影响力,有意邀请乙方入股经营,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品牌“”授权给合作学校使用。
2、甲方出资元,占合作学校%股份,
乙方出资元,占合作学校%股份。
3、如后续需要追加投资的,股东按股份比例追加,第三方投资的,公司有权按照实价投资比例稀释所有股东股份。
第三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合作标的的利润和亏损,收回投资成本后由甲乙双方依照占股比例分配和分担。
2、如遇增加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新增设施或其他经营开支时,经甲乙双方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作项目每月结算一次,次月日分配上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甲乙双方按比例进行分配。
4、每月最后一日由甲乙双方对本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债务承担:如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公司账面资金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6、甲乙双方都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经甲乙双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甲乙双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甲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第四条入股、退出机制、出资的转让
1、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该合伙项目正常经营,合作期满各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并于年月日前续签合同。
2、入伙、退伙
A入伙:
1甲、乙双方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1为了该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在合伙期内合伙一方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违约赔偿金额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