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赋资料网 责任书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8篇

发布时间: 2024-08-08 12:26:48
下载文档

3、依法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驾疲劳车、驾故障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违规停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的违法行为。

4、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催促乙方定期开展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培训和其它相关工作。

5、启动事故问责机制。对各村、社区、企业和客运车主、驾驶人因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重大以上恶性交通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乙方履行职责: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驾驶培训、汽车维修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2、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制度。企业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黔府办发〔20某某〕31号〕文件精神,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3、制定并严格执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完善的监管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

5、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每季度必须对企业员工、驾驶人进行定期平安培训,并要有记录;在重点部位和醒目处要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和布标;建立交通平安宣传专栏。

6、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重点宣传“五个严禁〞、“九个一律〞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和设备平安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平安水平。

9、积极履行对客运车主、驾驶人的监管职责,催促其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平安意识,文明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确保司乘人员和乘客的平安出行。校车驾驶人及其所有人特别要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做好车辆保养,确保车辆符合平安技术要求。车辆卫生整洁,状况良好,及时排除车辆有碍平安行车的故障。

〔3〕不得有超载、超员、超速、驾疲劳车、驾故障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违规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不得强行通行山区三级以下不符合平安通行要求的公路,不得通行达不到夜间通行要求的路段。

〔5〕积极主动向乘客宣传交通法规,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防止意外事故。

〔6〕自觉杜绝非营运客运车辆、不符合春运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和其它违法行为。

〔7〕与企业、学校和各村、社区签订道路交通平安承诺书,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所在村、社区的监督管理。

甲方:

乙方:

监督责任人:

责任人:

日期: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4

为加强学校平安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包保领导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包保领导道路交通平安职责

1、包保领导是学校道路平安工作直接责任人,在校长领导下具体抓好学校道路交通平安工作。

2、负责召集学校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工作的会议,每期至少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一次加强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的措施对策。

3、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工作方案,指导、监督学校道路交通平安工作,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道路交通平安工作及平安工作落实情况。

4、落实平安工作责任制,负责将学校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生活、学习、集会等项活动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明确各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责任人及平安职责,催促其执行。

5、落实平安工作奖励和职责追究制度,负责对学校道路交通平安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提交学校给予奖惩。

6、审查学校道路交通平安管理工作方案并进行检查催促。定期向校长报告道路交通平安工作情况

7、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蔼后处理工作。

二、因对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道路交通平安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三、因对道路交通平安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平安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某某年x月x日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平安管理,落实责任,减少一般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道路交通平安,特制定本责任书。

订单
查询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QQ:2751653207 举报邮箱:2751653207@qq.com
Copyright @ 2016 - 2024 来赋资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40754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