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成立了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和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小组。
并且创建工作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划拨2万元作为创建经费。
二、健全和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将药械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乡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明确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乡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
三、完善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
我乡有两名协管员,各村设一名安全信息员,并积极参与县药监部门法律法规,假劣药品鉴别等业务培训。
同时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原则,扩大药品供应覆盖面,加强对药品配送情况的检查,实现药品监督网覆盖100%行政村,药品供应网覆盖100%行政村。
并且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村卫生室统一配送也逐步开展,零售企业和个体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均由合法企业供应。
四、加强日常巡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全年不定期对辖区内20家卫生医疗机构巡查40多次,对部分单位药物存放混乱,卫生条件差、虫蛀等现象提出口头警告。
未发现假药或不正规渠道进药。
协助药监部门协查假劣药3次共12个品种。
全年共上报药物不良反应17例,器械不良事件5例。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咨询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全民药品安全意识,创建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关注药品安全浓厚氛围。
六、不足部分
1、村民素质较低,药品安全意识有待于提高。
2、未配有药品安全专管员,日常巡查由兼职协管员负责,造成巡查频率不足。
3、大部分信息员意识不强,对上报违法违规事件不够重视。
4、因历史原因,村卫生室药械统一招标采购,配送未达到真正要求。
为贯彻实施****************》精神,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饮食用药环境,保障本乡食品药品安全,窝底乡人民政府明确各村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
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各村委会应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及时研究部署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积极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在本村的工作;建立健全村一级的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管理体系,将食品安全和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村级目标考核内容,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家宴管理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力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
结合乡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记录、有考核,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
抓住本村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或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照食品加工点、无证照餐饮、游医药贩、学校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涉药单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食品药品无证生产经营的行动,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坚决遏止本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
4落实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
认真落实《窝底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果断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监管。
不断健全和完善本村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围绕科学饮食用药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两次。
6、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乡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对各村委会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村每半年向乡人民政府汇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乡政府适时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对事故查处不得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窝底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