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汽车维修、汽车配件、汽车4s店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门票的发放、相关行业名片的收集,无需承担任何风险。
2、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完成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3、工作完成后乙方必须将收集的相关行业名片回邮给甲方,邮费由甲方负责。
4、乙方收到门票后,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发放完毕并完成名片的收集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发放范围进行门票的发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6、乙方每发放一张门票并回收一张名片,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1元/张,计算方式以回收名片数量为准,名片重复、不在规定行业范围之内的作废,但乙方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门票发放普及率不能低于98%,若低于98%,则价格按0.8元/张。
7、乙方工作完成后甲方需进行抽查核实,核实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劳务费。
8、乙方在门票派发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公共交通安全,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如出现其他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如遭遇不可抗力,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此时间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传真:
邮件:
签字日期:
回寄地址: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电话:
传真:
邮件:
签字日期:
回寄地址:
甲方:公司A
乙方:公司B
甲方和乙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决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一)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和乙方都承认对方是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同意在彼此的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 甲方和乙方授权对方在自己的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但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的合作项目将在另行签订的协议中详细规定。
3. 甲方和乙方在彼此的互联网站上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必须注明"该信息由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 甲方和乙方必须尊重对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对方站点上的任何信息,并且禁止在其网站以外的媒体上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被侵权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 相互宣传
1. 甲方和乙方应在彼此的网站上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