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拆除物资”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3.6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甲方:--县--镇--村村委会
乙方: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公路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和乙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镇--村村道水泥路整治。
2、工程地点:--县--镇--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路基为水泥路面,需要重新修补水泥路路面断板处,路基加宽,宽度50公分,涵洞沟渠疏通。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的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贰万肆仟陆佰元正(¥:24600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规定施工工期为30天(雨天除外),于2012年12月20日开工,于2012年1月20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派出质量监督人员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甲方有义务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的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否则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负责提供取土料场和弃土料场,并负责解决与青苗和林木损失相关的赔偿事宜,同时负责组织砍伐整条路面的林木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