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本方案决定:4月1日至4日,在全县展开森林防火“清明节战役”。方案具体实施要求、步骤、措施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全面强化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守住某某、坟头,把好村口、路口,杜绝一切火种入山,力争实现零火灾,打胜“清明节战役”这一仗,为夺取春防全胜奠定基础。
二、战役阶段及主要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县森防指挥部将“清明节战役”分为两个阶段:
(一)布防宣传阶段(4月2日―4月3日)
做好战役动员,周密制定战役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工具,掀起森林防火宣传高潮,大力宣传森林火因,防火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全面出击阶段(4月4日)
县森防指挥部成员包片领导要深入所包战区进行防火检查,靠前指挥。各乡镇,农、林场,村屯及有林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群众,站村头、守道口、看坟头,对要害部位增岗加哨,死看死守,严禁火种进入某某。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战役”,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全面做好战役动员,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挂帅严布防线。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市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打好今年的“清明节”期间防火战役。各乡镇,农、林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落实检查,要精心组织,周密布防,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万无一失。要深入责任区严格检查,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战役期间,各有林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得外出。每个林场都要保证有1名林业局领导包场,全面负责,县森防指挥部要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林场、村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找出林火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战役氛围
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转变观念,将不烧香烧纸、不燃放鞭炮、不野外弄火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并积极提倡栽树献花等文明形式纪念故人。一是实施乡镇包村屯,村长包村民,村民包本户制度。二是实施领导包单位,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家属包外来人员制度。三是实施教育部门包学校,校长包教师,教师包学生制度。防火部门组织宣传车辆深入各乡镇、某某村屯和人员集中的重点部位巡回宣传。各林场及某某村屯要利用广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法规。新闻单位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奠,对战役情况及时进行报道,对违章用火者进行曝光。各有林单位要设立防火宣传牌、挂横幅、插警示旗、张贴防火公告和标语。
(三)筑牢某某防线,坚决杜绝火种入山
各乡镇,农、林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实战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要保持一级备战状态。各区域坟地与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火灾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要落实到人。要加强火情监测,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加强对入山人员、车辆的森林防火检查登记,特别要加大对墓地、南山公园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密度,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烧纸带入林内。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野外吸烟、烧荒等弄火行为劝阻无效的,严格按省政府“四个一律”规定进行处罚。
(四)明确责任目标,全力实施重点防范
按照县域森林分布情况,确定以下重点防范目标:一是县直林场施业区,各乡镇村屯所有通山路口、坟地等区域。二是森工大岱林场施业区所有坟地的路口通道。三是县域各农、林场境内的坟地等区域。要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各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保证人员、运输、通讯、机具和后勤供应“五落实”,做到一声令下迅速出击,上重兵打小火,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强化值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畅通
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认真填写森林防火值班日记和有关报表。加强值班值宿抽查,对空岗、漏岗的值班人员和不到岗的带班领导要进行通报。要严格火警火灾报告制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对县森防指挥部转传的卫星热点要立即核查并及时反馈信息。
各乡镇,农、林场要将本防区“清明节战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书面形式于4月5日上午11时前上报县防火办,由县防火办汇总向市森防指挥部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入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