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店经营调研报告怎么写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品零售企业(药店)在进行药品经营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地销售医疗器械,和药品一样,医疗器械在销售过程中也应该执行相应的制度和规定,然而大部分药械经营企业却常常违反这些制度和规定,忽视对医疗器械的管理。笔者就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分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器械知识了解不够。很多药店特别是县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大多只有高中文化程度,个别的仅有初中文化,他们对医疗器械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是很清楚,对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重视不够,导致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着管理漏洞和一定安全隐患。同时由于认识所限,缺乏必要的医疗器械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对医疗器械界定方面不甚了解,必然导致在经营过程当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违规问题。
2、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不少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许可范围只有一、二类,却擅自扩大经营三类;也有一些药品零售企业认为部分二类医疗器械可以不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即可经营,就想当然地经营全部的二类医疗器械甚至三类医疗器械。
3、购进渠道不规范、入库验收不严格。不少医疗器械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制订的制度采购,或根本就没有相应的制度。在采购过程中存在不索取产品相关资质证明,甚至直接从私人手中采购的现象。因为购进渠道不规范,所以有些企业在做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时就不按规定填写,只填写产品部分信息,或者索性就不填写。购进渠道不规范、入库验收不严格,势必给公众用械安全带来隐患。
4、保管、贮存不合理。很多企业认为医疗器械产品在保管、贮存方面没有特殊的规定,所以对医疗器械的养护不太重视,而正是这种漠视,一些医疗器械由于保管、贮存不合理而导致了产品质量的下降。比如说一些橡胶制品就因为长期置于高温环境下而造成了老化。
5、不良反应事件未监测。药店在销售医疗器械之后,未意识到收集、整理、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是其法定的职责和义务,有些企业对产品出现不良反应事件本身也存在认知上的误区,不太愿意将这类问题公开,生怕由此给企业造成不好的影响,干脆不报或瞒报。
二、应对的方法
1、加强培训。一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执法人员首先要认真学习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全面掌握熟悉医疗器械法律体系;其次要深入学习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等业务知识,在工作中能帮助、指导企业规范地经营医疗器械。二是加强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培训。作为医疗器械从业人员,首先要学习医疗器械有关的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质量意识;其次,要学习有关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知识,了解其责任和意义,为监管部门监测医疗器械质量提供第一手资料;最后,还要加强企业内部培训,每个企业要制定培训计划,保证所有员工能够得到法律法规、从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按规定考核并记录在案。
2、强化监管。一是改变监管理念。长期以来,对于药店经营医疗器械情况,食药监部门有一种重药品轻器械的监管思想,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械安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把管器械同管药品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药品与医疗器械同监管、共促进。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要增强日常监管次数,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既消灭监管死角,又提高监管效率。对那些未按要求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擅自变更许可证项目、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等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要检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一一记录在案。三是加强技术监管。基层食药监部门在医疗器械监管时不应只停留在查看产品的资质、进货渠道、效期等一般方式上,应该进一步涉及医疗器械的专业技术层面,以技术为支撑,加强监管。
3、实施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体系。为确保药品质量,国家局制定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店在经营药品时,必须强制通过药品GSP认证。然而,至今为此,还没有类似的规范来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作为监管部门,要尽快实施类似药品一样的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体系,从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与服务等六个方面来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从而规范医疗器械的经营。
4、建立企业诚信制度。现在各地监管部门都针对药店建立了相应的诚信档案。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部分,医疗器械的经营虽然量小,但易出现问题却不少。监管部门要对药店经营医疗器械同样建立评价体系,把医疗器械违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评价企业诚信的标准之一。通过建立健全诚信档案,记录失信行为,公布诚信程度,促进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监管部门也可以根据企业诚信程度,实行分类监管,从而进一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1、调研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用以保证人们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提供控制药品费用的依据,提高药品监管水平,促进新药开发。所谓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九条指出: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十条指出: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药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零售药店必须将处方留存2年以上备查。
然而,现实中,许多药店并不是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实行。对此,我们在合肥市区内开展了相关调查,本次调查主要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暗访,深入了解药品经营企业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销售情况。
2、调研目的
为了对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现状有总体的认识,在合工大南区的教育超市药店及校园周边的药店开展药品市场调查,通过对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销售的了解,使我们对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现状有总体的认识,加深对药品监管相关法规的理解。
3、调研对象
药店:合工大南区的教育超市药店及校园周边的药店
消费者:药店内消费者、路上行人等
4、调研方法
为了不影响药店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因此选用调查问卷的形式,使调查可以更快速、简短的进行,同时又不影响到销售人员的工作。调查问卷能清楚的将问题传达给被问的人,同时又使被问者乐于回答,想要了解的信息清楚明确。
随着网络的发展,药品的销售不只局限于药店、医院,网络上药品的销售也越来越多,因此了解网络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销售也是十分必要的。
4、1 调查设计
在调研之前,根据收集的材料,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分配各自主要工作内容。设计调查问卷(见附录),制定调研路线。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分组进行:男生三组进药店内观察,请店员做调查问卷;女生二人向药店内消费者和路上行人发放调查问卷,并询问问题;每组各一人负责拍照。调研结束后,按分工进行后期处理工作。通过调查、观察、试验获得调查结果。
4、2 资料收集方法
通过查阅课本《药事管理学》 ,在网上搜集资料,了解《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家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经营、销售和管理中具体的法律法规。例如“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 证书》,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当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
4、3 调查路线
我们的`调研范围是学校南校区周边的药店,主要路线是从东门教育超市开始,沿马鞍山路西侧到九华山路,然后转向宁国路,后沿太湖路回到马鞍山路东侧,最后回到学校。
具体路线及调研药店名称如下:
(1)百姓缘大药店(教育超市)
(2)阳光花园大药店
(3)华仁堂大药店
(4)百姓缘大药店
(5)合肥健康大药店
(6)安宁大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