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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的文化艺术丰富多彩、有“诗的家乡,歌的海洋”之美誉。侗族诗歌的韵律严谨,题材广泛,情调健康明朗,比喻生动活泼。其中抒情诗歌优美细腻,真挚热情。;叙事诗歌委婉曲折,含意深长,是侗族民间文学的一项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诗歌歌词多以人类起源、民族迁徙和习惯法为题材,具有史料价值。以《珠郎娘姆》、《莽岁》、《三郎五妹》、《蝉之歌》等流传最广。音乐曲调既多又美。一领众和、多声合唱的“大歌”声音洪亮,气势磅礴,节奏自由。琵琶歌,因以琵琶或加“格以琴”(侗语称ki212,俗称牛腿琴)伴奏而得名,曲调欢快流畅,为侗族所特有。民间的故事传说,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表现手法富于浪漫性,体现了侗族人民丰富的想象力和追求光明、战胜邪恶的善良愿望。侗戏是由原有的叙事说唱发展起来的,始于19世纪初,相传是黎平侗族吴文彩(约1798~1845)所创。台步简单,动作纯朴,曲调唱腔多样。演唱时,用胡琴、“格以琴”伴奏,击锣钹鼓闹场,着侗装,不画脸谱,富有浓厚的民族色彩。侗族民间舞蹈,有“哆耶”、芦笙舞和舞龙、舞狮等。“哆耶”是群众性的集体歌舞,或男或女,彼此互相牵手搭肩,围成圆圈,边走边唱。芦笙舞是由舞者吹奏芦笙边吹边舞的集体舞蹈。乐器除上述者外,还有侗笛、唢呐等。一领众和、多声合唱的侗族“大歌”宏亮磅礴而自由。以琵琶或加“格以琴”伴奏、曲调欢快流畅的琵琶歌亦为侗族所特有。始于19世纪初的侗戏由原有的叙事说唱发展起来,台步简单,动作纯朴,曲调唱腔多样,着侗装,不画脸谱,富有浓厚的民族色彩。手工艺品有挑花、刺绣、彩绘、雕刻、剪纸、刻纸、藤编、竹编。刺绣是侗族妇女擅长的工艺,她们有服饰上刺绣各种图案花纹、人物、禽兽、花卉、草虫,形象生动,色彩绚丽而调和。银饰有颈圈、项链、手镯、耳环、戒指、银簪、银花。纺织品有侗锦、侗帕、侗布。先用靛染,后涂蛋白的“蛋布”,颜色鲜亮,为侗族固有衣料。
鼓楼、风雨桥是侗家建筑的典型代表。侗族擅长石木建筑,鼓楼、风雨桥是其建筑艺术的结晶。鼓楼为木质结构,以榫头穿合,不用铁钉。有三、五层以至十五层,呈4面或6面8面倒水,高4~5丈,飞阁重檐,形如宝塔,巍峨壮观,是族姓或村寨标志,也是公众集会的议事场所。风雨桥是石墩木桥,长廊桥道,桥亭重瓴联阁,雄伟壮丽,以三江县的程阳桥最负盛名,已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
侗族刺绣
由中国文化部、山东省政府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在山东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三江县侗族刺绣、侗族织锦2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博览会,并获得了“优秀组织奖”,三江县的石侗娟、石汉群获得了“传承人展示奖”。
侗族刺绣以其独特的制作工艺、富有民族特色的图案、丰富深刻的文化内涵、亮丽和谐彩、高雅凝重的品质和鲜明的民族风格,成为中国有名的绣品之一。在博览会上,侗族织锦、侗族刺绣的制作技艺,精美无比的织绣工艺吸引了数万观众到广西展区参观。
侗族刺绣的艺术品繁多,头巾图案、婴儿背带、妇女胸兜、布花鞋、鞋垫、烟袋、挎包刺绣等内容相当广泛。
信仰多神,崇拜自然物,古树、巨石、水井、桥梁均属崇拜对象。以女性神“萨岁”(意为创立村寨的始祖母)为至高无上之神,每个村寨都建立“萨岁庙”。以鸡卜、草卜、卵卜、螺卜、米卜、卦卜测定吉凶。有的地方受汉族影响,还信汉族的一些神。相信灵魂不死。佛教也有流传,有庵堂寺庙,但信奉的人不多。____、天主教也曾传入,但信奉者也不多。
龙是古人想象出来的动物神,它的原型之一是蛇。龙是中华各民族共同崇拜的图腾。
侗族是古越人之后,在古越人那里,龙蛇是他们的图腾。侗族承袭了对龙蛇图腾的崇拜,后来又演化成龙神。龙的形象在侗族地区很普遍。在侗族的村寨和“款”组织的旗帜上,多绣有“飞龙穿云”的图案。
侗族是从古代“百越”族中发展而形成的一支民族,古歌《祖宗入村》中说“我们是越王的子孙”。
而古越族盛行纹身之俗;“古代越族以纹身象龙著称,其心灵生活亦受龙蛇一信念所支配”,这是古越先民在难以想象的渔猎中生活,他们发现蛇虫猛兽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他们的生存与发展,他们在长年的生产中以物饰身、涂抹蛇图“象龙”偶然得以“避龙蛇之害”的机会,使他们认识了纹身的必要性而最终认为找到“取性”龙蛇之方,于是自此“纹身,刻画其体肤之上。源于生产技能的纹身而后发展成为了社会意识。
以蛇为图象的群体发展成为强大的蛇氏族后,逐渐加入鳄、鱼、鳖甚或羊、鹰等氏族,组成部落联盟,复合成为”龙“的族徽,致使侗族的龙图腾保持到现在。
对于侗族的历史源流,是从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的。侗族现在居住的这个地方,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国商於(越)地,秦时属于黔中郡和桂林郡,汉代属于武陵郡和郁林郡。魏晋南北朝至隋代被称为“五溪之地”,唐宋时期被称为“溪峒”。从古至今,这个地方历代以来都是少数民族活动的地区。从历代的文献看,春秋到秦汉,在这里活动的有“越人”、“黔中蛮”、“武陵蛮”;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这里的少数民族被侮称为“五溪蛮”或“蛮僚”,唐宋时又被侮称为“溪峒州蛮”。
这个族群在南北朝时期被称为“僚”。到唐宋时期,僚人进一步分化出包括侗族在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宋人朱熹《记“三苗”》中说:“顷在湖南时,见说溪峒蛮徭略有四种:曰僚、曰仡、曰伶,而其最捷者曰苗。”这里出现的“伶”,就是前面宋史和陆游著述中提到的“仡伶”和“仡览”。到了明代,尽管侗族已从僚人当中分离出来,但还有人把侗族称为“僚”。如明末邝露在所著《赤雅》中说:“侗亦僚类”。清代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则说:“峒僚者,岭表溪峒之民,古称山越,唐宋以来,开拓浸广。”从而把侗、僚、越几种称呼串连起来。
清初实施“改土归流”,清朝对侗族人民进行直接统治,土地日益集中,进入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但是,侗族社会内部某些氏族组织残余,例如以地域为纽带具有部落联盟性质的“合款”,仍普遍存在。每个氏族或村寨,皆由“长老”或“乡老”主持事务,用习惯法维护社会秩序。“合款”分大小。“小款”由若干毗邻村寨组成;“大款”由若干“小款”联合。“小款首”由寨内公推,“大款首”由“小款首”商定。共同议定的“款约”必须遵守,款民大会是最高权力组织,凡成年男子均须参加,共议款内事宜。这种组织一直保存到清朝末期和中华民国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