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条旅客列车采暖用煤和引火柴,由车辆段负责储备。独立暖房上煤、补煤由客运(列车)段负责,单程运行1000km以内的旅客列车,由列车担当段始发一次上足往返所需燃料,单程运行1000km以上的旅客列车,可在折返段补充燃料。
专运列车(车辆)或旅客列车遇有临时情况,需要在中途补煤时,根据列车长电报,由客运(列车)段负责补煤。
第180条冬季之前,需在折返段补充燃料的客运(列车)段,应提早向折返段补充燃料单位提出计划,折返段纳入计划,保证供应。
折返段和中途临时补充燃料所需费用,根据列车长的签字向担当列车配属段一次清算。
第181条客车采暖期间,客运(列车)段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锅炉工,负责独立暖房的焚火和在折返站库内停留期间看管工作。需设专人负责上煤时,可根据工作量配季节性临时工。
锅炉工、上煤工应按规定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运行在寒冷地区的列车,应发放乘务员防寒服装。
第182条采暖期前,房产建筑部门应对客运房舍、供暖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整修,保证设备完整、好用。有锅炉供暖设备的车站,由房产建筑部门负责昼夜供暖;无锅炉供暖或装有空调装置的车站,由车站负责供暖。
第183条候车室内气温低于14℃时,应及时供暖。客车采暖时间由铁路局根据气候情况确定,并通知有关铁路局。
第十三章运能管理
第三十三节列车运行图
第184条运行图是铁路运输工作的综合性计划和行车组织的基础。旅客列车运行图是运行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通旅客快车运行方案图(以下简称客车运行方案)是运行图的骨架。正确地编制旅客列车运行图,对保证列车运行图质量,客货列车安全正点运行,加速机车车辆周转,提高运输效率,充分利用运输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185条列车运行图原则上每2年编制1次,在春季实行。全路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和局部调整工作,由铁道部决定并负责组织。各铁路局管内旅客列车运行图的编制或局部调整工作,由各铁路局决定并负责组织。
为保证列车运行图的严肃性,维护铁路的声誉,方便旅客,列车运行图不得随意变动,如必须变动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但变更直通旅客列车运行时刻,必须报部批准。
1.旅客流量发生较大幅度增减或流向发生变化而需增减客车对数时;
2.技术设备发生变化时,如开通新线、双线、三线、四线和双线、三线、四线插人段,增加会让站,采用自动闭塞、调度集中或其他先进设备,提高线路允许速度,改变牵引动力等;
3.工作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改变旅客列车重量标准和机车交路,调整列检布局等。
第186条为适应节假日大批临时运输或特种运输的需要,也可以编制临时或节假日临时列车运行图。
第187条编制和局部调整旅客列车运行图必须贯彻以下各项基本要求:
1.适应客运量的需要,努力提高客运工作水平,保证完成国家旅客运输计划;
2.在确保行车安全、正点的条件下,不断提高旅客列车的平均直通速度,改善旅客列车运行图各项指标;
3.方便旅客;
4.挖掘各种设备潜力,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车辆和乘务人员;
5.客货兼顾,组织均衡运输,充分利用和提高线路通过能力;
6.积极考虑采用新技术和先进工作方法。
第188条列车运行图中的旅客列车分类和车次规定:
一、一般旅客列车
1.特别旅客快车1~98
2.管内特别旅客快车1~98
3.直通旅客快车101~298
4.管内旅客快车301~398
5.直通旅客列车401~448
6.管内旅客列车451~598
7.市郊旅客列车701~748
8.临时旅客列车601~678
9.混合列车681~698
10.旅游列车游1~游48
11.回送客车底列车
固定运行线原车次冠以8
非固定运行线8601~8698
二、特种旅客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