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四、存在问题
经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有些企业生产中不能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在实施中深孔爆破后,现场变化较大,有间歇性形成高架头现象;另外,还有些企业落实规章制度不坚决,对职工不规范佩戴安全帽、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违章行为,不能严格按规章处理。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我们将按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强化事先防范、积极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和持续改进,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度。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炭资源以它自身储量的可靠性、供应的安全性、燃烧的可洁净性等,决定了煤炭工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并将是长期和稳固的。以煤炭为基础的能源结构,仍然是中国能源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我省做为产煤大省,近两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趋向好转,但是我们还要在工作中加强安全管理意识。
一、保持均衡生产力求动态安全
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安全与生产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能就安全而抓安全,更不能片面的强调生产而忽视安全,离开生产谈安全只能是空谈;片面强调安全,不管生产就是教条。要想实现动态中的安全,就必须保持一个均衡的生产秩序,生产单位不能停止生产迎接检查,检查频率再大,生产正常组织,有效的避免了抢产量、抢进尺现象的发生,检查中发现危及安全的隐患,立即停产整改,对动态中的一般质量问题,现场跟班干部、安监员盯上处理。各类安全检查必须是在动态中,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改正问题,促进了现场工程质量和职工操作能力的提高。凡是停产迎接检查的,一次考核区队盯班干部100元,现场工长、安监员50元。十月份,尽管我们组织了各类安全检查140余次,但产量、进尺均创出了今年最好水平。实践证明,均衡生产抓安全,既保证了安全效果,又促进了生产任务的超额完成。
二、深化“双基”建设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双基”建设工作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不断拓展、延伸,才能实现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我们在前段时间抓“双基”建设的基础上,突出工作创新和“闪光点”,实行全矿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科室全体人员每早7:00点的大班前会制度,实行了每班的盯班干部、工长的大班前会制度,实行了动态达标检查验收制度,采煤工作面实行工序化管理,掘进架棚实行挂牌留名制度,在任何检查中不停产,不搞突击,不摆花架子,而是注重实效,平时抓、抓平时、长抓不懈。在质量验收方面,由专业副总负责,实行不定期动态浮动定级验收制度,规定采煤专业每月至少验出2个合格品或不合格品,掘进专业每月至少验出4个合格品或不合格品,机电运输专业每月要验出两个合格品或不合格品,否则每少一头面次对专业副总罚款50元。验收过后,出现质量滑坡头面,给予降级处理,从而确保了条条线线、台台件件时时达标。我们抓质量标准化,没有固步自封,而是采取内部挖潜,外部取经“双管齐下”的方式,先后组织生产科室、区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解放了思想、开阔了眼界,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项项工作求创新、找亮点,并将“双基”建设工作逐渐延深到采掘头面。同时,我们将井下现场分成六条线,专业副总、科室人员分线包片,分别落实责任,定期不定期进行高标准的检查验收。此外,我们还大力选树典型,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搞的好的头面,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查找不足,以点带面,使“双基”建设工作不断延伸,促进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短期内上了新台阶。
三、存在的不足
矿井的安全“六大系统”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升级,紧急避险系统还没有完成;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进速度较慢;矿井的通风构筑物有待完善;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工作责任心有待提高;特种作业人员要配齐、配足。
四、今后的工作目标
但我省在今年上半年,煤矿事故中共有人遇难,事故发生数量和遇难人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但一般事故反弹导致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上半年省里共发生煤矿事故起,同比增加起,上升。%;死亡人,同比增加人,上升。%。在这些煤矿事故中,顶板、运输等一般事故发生起,同比增加起,上升。%;死亡人,同比增加人,上升。%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盛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__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 “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
(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