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矿生产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因为在矿洞中我们粗心大意就会酿成很多事故。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选矿生产过程中主要安全隐患哪些方面,希望大家喜欢。
淹溺俗称溺水,淹溺事故进程很快,一般4~5分钟或6~7分钟就可因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淹溺致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量水、泥沙进入口鼻、气管和肺阻塞呼吸道而窒息。
(2)惊恐、寒冷使喉头痉挛,呼吸道梗阻而窒息。
(3)淡水淹溺,大量水分入血,血被稀释,出现溶血,血钾升高导致心室颤动--心跳停止。
溺水时的表现:
(1)轻者面色苍白,口唇青紫,恐惧,神志清楚,呼吸心跳存在。
(2)重者面部青紫、肿胀,口腔充满泡沫或带有血色,上腹部膨胀,四肢冰凉,昏迷不醒,抽搐,呼吸心跳先后停止。
在此选矿厂生产过程中60m尾沙浓密池、铜、铁精矿浓密池等工作人员存在跌入,造成淹溺事故的可能,因此只要采取基本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不违章操作,伤害的可能性较小,但淹溺伤害仍是本项目的危险因素之一。
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声有以下对人体有以下几种伤害形式:
(1)强的噪声可以引起耳部的不适,如耳鸣、耳痛、听力损伤。据测定,超过 115分贝的噪声还会造成耳聋。据临床医学统计,若在80分贝以上噪音环境中生活,造成耳聋者可达50%。
(2)使工作效率降低。研究发现,噪声超过85分贝,会使人感到心烦意乱,人们会感觉到吵闹,因而无法专心地工作,结果会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3)损害心血管。噪声是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子,噪声会加速心脏衰老,增加心肌梗塞发病率。医学专家经人体和动物实验证明,长期接触噪声可使体内肾上腺分泌增加,从而使血压上升,在平均70分贝的噪声中长期生活的人,可使其心肌梗塞 发病率增加30%左右,特别是夜间噪音会使发病率更高。
(4)噪声还可以引起如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精神障碍、内分泌紊乱甚至事故率升高。高噪声的工作环境,可使人出现头晕、头痛、失眠、多梦、全身乏力、记忆力减退以及恐惧、易怒、自卑甚至精神错乱。
(5)噪声对视力的损害。人们只知道噪声影响听力,其实噪声还影响视力。试验 表明:当噪声强度达到90分贝时,人的视觉细胞敏感性下降,识别弱光反应时间延长;噪声达到95分贝时,有40%的人瞳孔放大,视模糊;而噪声达到115分贝时,多数人的眼球对光亮度的适应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弱。所以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中的人 很容易发生眼疲劳、眼痛、眼花和视物流泪等眼损伤现象。同时,噪声还会使色觉、 视野发生异常。调查发现噪声对红、蓝、白三色视野缩小80%。
在生产过程中,破碎机、皮带运输机、风机、除尘、磨选、浮选、干燥等设备会产生强大的噪声,可能会给人体造成伤害,并可能引起二次事故。
机械伤害的伤害实质是机械能(动能和势能)的非正常做功、流动或转化,导致对人员的接触性伤害。机械伤害的主要伤害形式有夹挤、碾压、剪切、切割、缠绕或卷入、戳扎或刺伤、摩擦或磨损、飞出物打击、高压流体喷射、碰撞和跌落等。
发生机械伤害物的因素(设备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形状和表面性能:切割要素、锐边、利角部分,粗糙或过于光滑。
(2) 相对位置:相向运动、运动与静止物的相对距离小。
(3) 质量和稳定性:在重力的影响下可能运动的零部件的位能。
(4) 质量和速度(加速度):可控或不可控运动中的零部件的动能。
(5) 机械强度不够:零件、构件的断裂或垮塌。
(6) 弹性元件(弹簧)的位能,在压力或真空下的液体或气体的位能。
机械伤害的基本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卷统和绞缠。引起这类伤害的是作回转运动的机械部件(如轴类零件),包括联轴节、主轴、丝杠等;回转件上的凸出物和开口,例如轴上的凸出键、调整螺栓或销、圆轮形状零件(链轮、齿轮、皮带轮)的轮辐、手轮上的手柄等,在运动情况下,将人的头发、饰物(如项链)、肥大衣袖或下摆卷缠引起的伤害。
(2) 卷入和碾压。引起这类伤害的主要危险是相互配合的运动副,例如,相互啮合的齿轮之间以及齿轮与齿条之间,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进入啮合部位的夹紧点,两个作相对回转运动的辊子之间的夹口引发的卷入;滚动的旋转件引发的碾压,例如,轮子与轨道、车轮与路面等。
(3) 挤压、剪切和冲撞。引起这类伤害的是作往复直线运动的零部件,诸如相对运动的两部件之间,运动部件与静止部分之间由于安全距离不够产生的夹挤,作直线运动部件的冲撞等。直线运动有横向运动和垂直运动。
(4) 飞出物打击。由于发生断裂、松动、脱落或弹性位能等机械能释放,使失控的物件飞甩或反弹出去,对人造成伤害。例如:轴的破坏引起装配在其上的皮带轮、飞轮、齿轮或其他运动零部件坠落或飞出;螺栓的松动或脱落引起被它紧固的运动零部件脱落或飞出;高速运动的零件破裂碎块甩出;切削废屑的崩甩等。另外,弹性元件的位能引起的弹射。例如:弹簧、皮带等的断裂;在压力、真空下的液体或气体位能引起的高压流体喷射等。
(5) 切割和擦伤。切削刀具的锋刃,零件表面的毛刺,工件或废屑的锋利飞边,机械设备的尖棱、利角和锐边;粗糙的表面(如砂轮、毛坯)等,无论物体的状态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这些由于形状产生的危险都会构成伤害。
(6) 碰撞和刮蹭。机械结构上的凸出、悬挂部分(例如起重机的支腿、吊杆,机床的手柄等),长、大加工件伸出机床的部分等。这些物件无论是静止的还是运动的,都可能产生危险。
机械伤害大量表现为人员与可运动物件的接触伤害,各种形式的机械伤害、机械伤害与其他非机械伤害往往交织在一起。在进行危险识别时,应该从机械系统的整体出发,考虑机器的不同状态、同一危险的不同表现方式、不同危险因素之间的联系和作用,以及显现或潜在的不同形态等。
选矿厂在生产过程中,机械伤害最容易发生的地方是皮带运输机、破碎机以及各种泵、风机与电动机的连轴器或皮带轮等旋转运动之处;本评价项目的各种机械传动装置,如皮带轮、联轴器等均设有保护罩,因此只要采取基本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不违章操作,伤害的可能性较小,但机械伤害仍是本项目的危险因素之一。
选矿厂在生产过程中还有可能存在的原料运输、卸料过程和驾驶车辆等其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