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 开展全公司性质教育。
4. 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 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七、药品销售及调配处方管理制度
1、在醒目位置悬挂企业的合法证照及公布监督电话。
2、诊所应宽敞、明亮、整洁、用具齐全、完好、卫生;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整齐,宣传广告符合要求。
3、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并挂牌明示:药师不在岗,不可销售处方药。
4、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在岗执业药师或药师要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和咨询。
5、营业员应遵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销售处方药品时,处方应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使用,对有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7、发货时应根据取药凭证核对顾客姓名和药剂贴数,有特殊要求的应向顾客说明。
8、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售,及时填写“药品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组予以处理。
9、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方式。
10、注意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就诊患者登记制度
1、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诊所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治愈率、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等。
4、公司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门店负责人要督促医师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核后,存档。
九、财务、收费管理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单位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设备、药品、器械等资产进行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在社区支持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中心的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信息资料、统计等管理工作。
十、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计算机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工具,各种统计数据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信息,信息资料统计室是中心医疗、财务等数据信息是中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行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
3、编报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或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