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中权利和利益的矛盾发生原因是个人和集体理性产生冲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1.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
2.行政权力是完整统一的
3.政府机构设置是完整统一的
1.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
2.政府职能的系统转移(或叫内部转移,是政府内部重划分职能)
3.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运行程序等)
政府职能:
a.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
b.是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依据
c.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
d.政府职能的实施情况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标准
1.社会环境的变迁(是转变的外因)
2.公共行政的科学化(是转变的内在动力)
3.技术手段的创新(是转变的根本保障)
4.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是转变的制约因素)
1.实施公务员制度的对象: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从事党群工作的人员
2.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国家局+派出机构+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注: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不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3.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党的机关、一些群众组织
4.不属于实施范围的单位: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新华通讯社)、学会、协会、其他培训机构
5.国家公务员义务共八项: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已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6.国家公务员权利共八项: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依照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1.在管理对象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幅度和层次成反比。
2.管理幅度与事务的难易程度成反比
3.管理幅度同管理者的能力及管理手段的先进程度成正比
4.管理幅度与下属人员的能力成正比
5.管理层次与组织效率成反比
注:管理幅度指管理的数额
1.我国公务员的定义: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团工作的专职人员)
2.制度: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后制定的近40个单项法规。
3.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过程:
第一阶段.1984-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