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规定的六种情况。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教育部《严禁幼儿园校和在职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规定的六种情况。
1、严禁幼儿园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幼儿园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幼儿园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幼儿园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幼儿园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幼儿园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师德管理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1、强化师德学习教育情况。
坚持每月一次师德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将师德教育与学校常规学习培训活动有机融合,让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开展师德承诺和满意度测评情况。
定期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
采取教师师德自评、他评等多种测评方式,每年进行一次师德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3、完善师德考核制度情况。
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师德考核细则,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
严格结果运用,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选先、绩效核的重要依据。
4、严格师德监督治理。
畅通学校师德失范举报反映渠道,通过公示栏和家长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履行学校师德监督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措施,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对查实的违规行为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5、健全师德档案。
学校要建立师德档案,把教师参加师德培训记录、师德举报查处记录、奖惩记录、师德承诺书、师德总结、师德测评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及时归入教师本人档案,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整治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4月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4月1日-4月30日)。
(一)动员部署。
成立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二)广泛宣传。
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宣传栏、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三)专题学习。
按照“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幼儿园校和在职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
学校要通过“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期师德师风专题学习,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组织一次师德师风演讲比赛,观看一部师德教育片,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章,开展一次教师家访活动,对标查找在师德师风上存在的问题,提高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