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要求:
(一)布局要求
选择地形干燥、排水条件和供电的地区,不得设置在容易受污染的地区。距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车站)、厕所等污染源不低于25m,除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外。
(二)场地安装、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
1、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割、烹饪、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准备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仓库、更衣室、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等。每个地方都设置在室内。
2、粗加工、切割、烹饪、餐具清洗消毒、餐具清洁是独立房间的场所(大型餐厅要求、中小型餐厅不要求)。
3、制作凉菜、装裱操作和食堂准备,分别设置相应的操作专用房。
4、制作现榨蔬菜汁和水果拼盘,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
5、各加工操作场所按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工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划分标志,分别设置存放区域。
7、食品处理区面积与餐饮场地面积对比,最大餐饮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1:3)。
8、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域面积50%(全部半成品烹饪适当减少)。
9、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10、加工经营场所内无饲养、宰杀活禽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和排水要求
1、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割、餐具清洗消毒烹饪等场所地面易于清洗、防滑,有排水系统。
2、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3、排水沟出口有网孔径小于6mm的金属围栏或网罩。
(四)食品处理区墙、门窗要求
1、墙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光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割、餐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场所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明亮、耐用、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2、门、窗组装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置易于清洗、不生锈的苍蝇屏和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可自动关闭。
3、粗加工、切割、餐具清洗消毒、烹饪等场所安装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五)食品处理区吊顶要求
1、吊顶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明亮的材料喷漆或装修。
2、清洁操作区域、准确清洁操作区域及其他半成品、成品曝光场所的屋面通过不平整的结构或管道,安装平整易清洁的天花板。
3、水蒸气多的地方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
(六)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设有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在便利员工的区域。
2、洗手池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易清洗。
3、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志。
(七)餐具清洗消毒清洗设施要求
1.配备能正常运行的清洗、消毒、清洁设备设施。
2、各种各样清洗消毒方式设定专用池的最少数量:假如采用化学消毒,最少设定3个专用池。人工清洗热消毒时,可设置两个专用池。各种池塘用明显的标志表示其用途。
3、餐具清洗消毒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洗器具和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池分离。
4、餐具清洗消毒池采用不锈钢、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易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