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双方合同样本如下:
卖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卖方和买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署本房产转让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卖方拥有一套位于 市 第 座 楼 单元的房产,总面积为 平方米。现卖方自愿将该房产出售给买方,售价为 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买方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相关资料,并同意支付房产价款。双方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签署后,买方将立即支付房产价款给卖方。卖方收到款项后,将交付房产权证书及相关资料给买方。
四、买卖双方成交后,买方需携带房产权证书前往 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从而使房产所有权归属于买方。
五、如果卖方所卖房产存在抵押或按揭等未清的手续,卖方需自行负责解决,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支付房产价款后,如果卖方无法交付房产,则卖方应立即退还房产价款,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七、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根据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 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或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有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日期:
买方:
日期:
卖家(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家(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位于地皮,土地编号为的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许可证编号为 。该地皮面积为平方米,现甲方将建成的三层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同时获得土地使用证上规划面积的使用权。
二、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总价为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协议时需一次性支付房款元。待乙方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需支付余额房款元。
四、甲方应确保房屋没有结构问题,不会对乙方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果发现有问题,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赔房款的200%。
五、为避免乙方及其家人居住后受到居住环境的心理影响,乙方有权了解房屋建成至今的状况。甲方应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的生活情况,包括居住期间的出生、老去、生病和死亡等情况。如果证实甲方隐瞒事实,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赔50000.00元以上。
六、办证方式:
1. 在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提供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办理房产证及过户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如有罚款部分,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