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
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卫生间清洁,做好垃圾分类。
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注意观察有无其他可疑症状,当出现发热、咳嗽及其他可疑症状时,及时报告班主任。
10.加强健康教育。
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定期对学校党政干部和师生员工开展培训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
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11.加强近视防控。
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xx-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持正确读写姿势,严格控制视屏时间。
教师授课应当合理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
学校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
合理安排作息,引导学生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确保睡眠充足。
低风险地区要确保学生开展足够时间的户外活动。
12.加强人员防护。
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要及时更换。
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带病工作。
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
关注所在区域疫情形势变化,一旦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
校园出现病例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全校停课并实施学校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
师生员工在家中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后到医院就医,不得隐瞒病情。
学生在家发病就医,家长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在家发病就医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做好就医结果追踪登记工作。
如在校内发病,学校医务人员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
未设置卫生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并做好登记。
(三)启动应急机制。
如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等人员排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对共同生活、学习的其他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就医。
(四)查验复课证明。
学校应配合做好接受隔离管理的师生员工的心理安抚和学业辅导、隐私信息保护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防范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需提供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为指导中小学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校园防控主体责任,有序落实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当前疫情形势需要,对《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进行修订,形成本版方案。
一、开学准备
(一)组织要求。
1.提前筹划,做好开学准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地疫情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中小学校开学时间,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提前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周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
确保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检查督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