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各校区指定责任人和联络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落细。
3.机制有效,保障防控效果。
按照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制定并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完善教育、卫生健康、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疫情防控要求及各项方案,并在开学前对学校党政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方案和预案专题培训。
4.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学校开学前与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
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开学。
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经学校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
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境外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要求接受管理。
6.加强宣传,做好健康教育。
学校要及时发布或转发国内外疫情形势和最新防控要求,宣传疫情防护知识。
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应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规定。
(二)保障要求。
7.合理筹划,做好防疫物资储备。
学校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储备数量为不少于一个月使用量,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合理使用与清洁。
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注意物品的有效期。
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为入校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8.应接尽接,做好疫苗接种。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符合接种条件适龄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9.整治环境,保障学习生活安全。
开学前对校园室内外环境实施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清理,提前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落实《教育部办公厅?6?8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6?8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xx〕38号)要求,开学前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清洁消毒,饮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检测、监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
及时更换已经损坏或陈旧的设备,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性,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件包裹预防性消毒,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10.配备人员,确保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学生人员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医师,并定期对校医或保健教师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考核,确保开学后学校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二、开学后
(一)重点环节管控。
1.入校排查登记。
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
了解新冠肺炎症状,对于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按规定流程处置。
2.加强校园出入管理。
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
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
来访人员还需验健康码、行程卡,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