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范本标准版,希望大家喜欢。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原油买卖合同
出卖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
1.1 品名:原油
1.2 型号、规格:
2 质量标准
2.1 本合同原油符合SY7513 88《出矿原油技术条件》。
3 数量
3.1 数量:万吨。
4 价款及支付
4.1 价款构成
4.1.1 油款
单价:
总价:
4.1.2运杂费:
包括:
4.2 合同总金额(油款+运杂费)(含税价)
4.3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将原油货款、运杂费、铁路代垫运费以同城支票、异地电汇或统一内部划转方式,汇入出卖人指定的账户。当月货款当月结清,月末不欠款。
具体结算办法:
收款人名称:
4.4 出卖人按实际交付油量向买受人开具油款增值税发票及提供相关单据。
5 交付
5.1 原油交付选择以下方式:
5.1.1 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通过输油管道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
5.1.2 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代办铁路运输方式向买受人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关运杂费及代垫运费。
5.1.3 出卖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大罐交接方式向买受人交付,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并承担相关杂费。
5.2 原油交付点:5.3 交割完成后,出卖人即完成交付义务。
5.4 出卖人以其计量器具上的读数作为向买受人交付原油的数量依据。
5.5 出卖人应提前向买受人通知将要交付的原油数量。
5.6 如买受人在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将原油托运后,需变更到站或改变收货人,买受人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6 计量交接
6.1 计量交接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计量交接由出卖人操作,买受人现场监督、验收,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