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加盟店的业绩及确保经营利益,由总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经营技术。下列行销计划事项,由总部统一策划,并指导实施。
1. 顾客组织计划
2. 统合形象计划
3. 广告宣传计划
4. 联合促销计划
5. 商品策略计划
6. 经营运作发展计划
7. 经营改善辅导计划
第八条、商品供给
商品供给的方法规定如下:
1.加盟店所需之各类材料,为求本企业服务品质统一化,及营运上使材料成本降低,须统一向总部订购或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并不得转售与第三人。
2. 加盟店所贩卖商品,须向总部指定之厂商订购。
3. 总部亦有责任取得最优惠价格提供与甲方。
第九条、有关商品、材料构成计划内容如下:
1. 由总部独自开发特有商标的商品,供应各加盟店。
2. 由总部选择品质、价格合理化的食品材料,供应各加盟店。
3. 加盟店的在库商品、材料调配周转。
第十条、支付货款
每月一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服务费,於次月十日以前匯送至总部所指定的银行,或是以即期支票寄至总部。
第十一条、退货的处理
由总部所供给的货品及食品材料类,均依下列原则处理;有下列情况时:
1. 不符合採购标準的货品及食品材料(如数量、重量不符等) ,可办理更换现品。
2. 若总部无该项现品的库存,则该项退货商品货款,应依前条所规定之时间结算。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本合约的履行,及总部日常经营资源之供应加盟店;加盟店应缴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予总部。履约保证金於合约解除时,经清算、权利义务履清后,由总部无条件退回加盟店。
2. 履约保证金缴交方式,得以现金、本票、银行定存单,或不动產来质押。
3. 加盟店缴付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於合约书上议订。
第十三条、特定费用的负担
加盟店应逐项分担为连锁事业的各费用,其分摊基础为各加盟店月平均营业额。
1. 共同广告费用-----实际费用或分担。
2. 共同特卖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3. 各项促销活动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4. 市场调查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5. 教育经费-----实际费用或分担。
6. 店舖、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际费用自负。
7. 其它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实际费用自负。
第十四条、机密的保守
加盟店对於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洩漏於他人。特别对於下列事项作为重要机密保守,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1. 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採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
2. 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计划、实绩等的具体内容。
3. 其它总部指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