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无债权债务关系信用保证金予以全部退还(不计
利息)。乙方向甲方交纳联营合作费 元,双方解除合约后,该款项
甲方不再退还乙方。
2、 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
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执行。依照甲方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
结构。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在日常经营上,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管理,违反甲方经营制度应接受相应处罚。
3、 乙方不准在本联营合作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施与甲方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
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4、 乙方寻找的经营场所,保证至少连续10年的使用期限,营业面积为30-200 m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对乙方进行直接管理和规范要求的权利;
2、对乙方违反甲方规定操作处罚的权利;
3、对乙方违反甲方要求,或者经营中存在重大违规,甲方有解除联营合作的权利;
4、对乙方的其它约定权利。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做甲方联营合作分店.并为乙方的门店进行规划设计,并负责对门头进行所有投资装潢,提供统一的“***连锁便民店店”形象标志,以保证联营合作店从外部形象上符合桃花源联营合作店的要求。
2、对于乙方自带正在经营的店面联营合作,现有的物品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的部分可按商品进货价,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给予回购,其余部分可自行处理,但不得在联营合作店内销售或以联营合作店的名义出售。
3、甲方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并进行技术指导和经营策略交流。甲方将负责对乙方所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甲方集训时就餐、住宿由甲方统一安排。
4、甲方为乙方统一打码、统一配货,统一补货,让乙方充分享受到集物流、商品
流、信息流于一体的商业流所带来的便利与快捷。
5、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直接为乙方办理并承担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
费用。
四、联营合作的相关费用规定
1、费用含联营合作品牌使用费(联营合作费)和信用保证金;
2、不同商圈和不同店面费用有所调整;
3、其它关于费用的规定。
一旦签定联营合作合同,联营合作费一律不予退还。信用保证金在乙方书面提出退出联营合作后,按甲方规定程序,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费用标准均为甲方规划好的统一收费标准,对特殊位置、特殊店面、需要开发特殊业态的费用双方协商。
4、乙方联营合作的所有费用
以上乙方共向甲方支付联营合作费 元;信用保证金 元;合计 元。
五、各项奖罚规定
甲方为了更好的、更全面的为整体乙方服务,维护所有乙方共同的利益,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所以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及各项奖罚规定。同时,甲方根据乙方的投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请乙方和员工无条件遵守。
六、商品的提供与结算
1、开店前所有商品甲方直接配送完毕,按不同店面的大小决定配送商品结构与数量;
2、乙方必须在第二天把第一天的所有营业款项直接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只有结算完前一天的帐务,甲方方可安排物流;
4、甲方商品实行循环配货制度;
5、其它结算以甲方制度为准。
七、禁止事项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