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措施有哪些,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一)法律法规体系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了90余个配套规章,涉及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食品卫生监督处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等各方面的管理。近些年,还颁布实施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等法规和规范。在加大食品生产经营阶段的立法力度的同时,中国也加强了农产品种植、养殖阶段以及环境保护对农产品安全影响等方面的立法,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等。
(--)技术支撑体系
为做好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我国不断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监测和评估等工作。全国现有食品监测机构5000余家,通过完善检测方法、加强质量控制,检验能力不断提高,部分检测机构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监测网质控考核。我国高度重视危险性评估工作,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组织开展了食品中污染物和部分塑料食品包装材料树脂及成型品浸出物等的危险眭评估;加人世贸组织后,我国还专门开展了食品中微生物、食品中化学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强化剂等评估。我国成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门开展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指导农民使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带动标准化生产面积超过0.3亿hm2(5亿亩);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已成为出口农产品的主体,占到出口农产品的90%。近5年来,绿色食品已得到40多个贸易国的认可,出口贸易额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
(三)监测和安全预警系统
为掌握全国食品和农产品安全状况,卫生部和农业部重点开展了食品和农产品监测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陕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卫生部参照全球环境监测规划/食品污染监测与评估计划GEMS/FOOD,开展了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截至目前,监测点已经覆盖15个省区市8.3亿人口,重点对消费量较大的54种食品中常见的61种化学污染物进行监测。
截止到2006年底,获得化学污染物监测数据40多万个,初步摸清了我国食品中重要污染物的污染水平及动态变化趋势。膳食和营养监测是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组织开展了四次全国性膳食与营养调查和三次总膳食研究工作,掌握了全国居民膳食结构、饮食和疾病谱变化趋势。卫生部还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发布了蓖麻子、霉变甘蔗、河豚鱼、生食水产品、毒蘑菇等十余项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农业部也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对全国大中城市的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实行从生产基地到市场环节的定期监督检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跟踪检查,有力地督促和引导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区、市)也已开展省级例行监测工作。质检总局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的建设,目前已经实现了对17个国
家食品质检中心日常检验检测数据和22个省(区、市)监督抽查数据的动态采集,每月收集有效数据2万余条。同时,质检总局加大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的工作力度,重点监测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问题,截止到2007年6月底,风险监测抽样覆盖24个省(区、市),共检测20类产品中的2501个样品,涉及33种检测项目,获得9477个有效监测数据。通过动态收集、监测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
(四)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制定食品安全规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部门,牵头建立了食品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1个省 (区、市)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考核目标,大部分省、市、县政府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8个部门连续五年在全国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连续两年对全国31个城市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各省(区、市)也开展了对地 (市)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通过量化管理指标、品种检测指标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标考核,强化了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促进了监管措施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几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协调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推动了食品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重要任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行业快速发展,食品总量稳步提升,食品种类日益多样化。但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让人胆战心惊、食之难安,严重影响了人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也让民众对政府的监管能力产生了质疑,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经济、政治、社会全局发展的大事。因此,保障食品安全,意义重大而深远。
保障食品安全,是维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关键之举。市场经济下的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商海无涯“信”作舟,没有诚信就没有交换,没有交换就没有市场。当前食品安全事件中凸显的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丑恶现象,严重损害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使市场经济难以健康运行。同时,如毒奶粉、毒豆芽、毒香肠等不符合食用标准的问题食品,是不具有任何社会价值的,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并且在召回、销毁问题食品的过程中还要进一步浪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有悖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所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要要求。
保障食品安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是切实推行依法行政的前提。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部分法律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复杂的食品安全形势,如90年代初颁布的《产品质量法》至今还在沿用,同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执法部门往往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严格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行政的关键,当前食品安全的监管存在多头管理的格局,有些领域没人管、有些领域重复管,还局部存在相互推诿、执法走过场的情况,甚至部分干部知法犯法、权钱寻租,为食品违法生产者提供保护伞。所以,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和检测标准体系,形成各大部门相互协调、联动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
保障食品安全,是扩大对外开放、树立国际形象的重大举措。对外出口是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强大动力,加入WTO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与国际全面接轨是我国的战略任务,然而当前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影响我国国际形象,国外商场偶有出现“本店无中国奶粉”的讽刺广告,一些国家以此为由,人为设置贸易壁垒、实行贸易歧视政策,甚至出现34个国家禁止进口中国月饼的惨状。诚然,贸易保护主义是我国食品出口受制的一条因素,但我们更应当从食品质量的角度进行反思,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牢牢把好食品质量关,树立中国产品形象,这才是扩大对外开放、树立国际形象的务实之举。
保障食品安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食品不安全最直接的受害者是人民群众,把加强食品安全作为“民心工程”来抓,是心系群众冷暖安危、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光彩事业,同时,人民群众是食品的生产者和加工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理应充分发挥人民的协同作用,这是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具体运用。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天大的事”,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使社会担忧情绪增加,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甚至还会激发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吃的安心、吃的舒心,是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科学前提。
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人口多、底子薄,食品安全产生的原因深刻而复杂,食品安全的治理任重而道远,各大职能部门要认清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见机早、行动快,相信在政府多管齐下的治理下、民众积极配合的协同下,能打好这一场食品安全“保胃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