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酒店设备完好押金人民币2万元,酒店建筑物完好押金人民币1万元, 共 计人民币3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将上述钱款支付到甲方帐户中。
四、承包经营期限
1、甲方承包经营华铁酒店的期限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甲方对酒店的承包经营。
五、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负责保管甲方的产权证明和丙方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支票、工商税务登记证、安全卫生合格证等证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证章时,得经甲方审核 后,由甲方具体使用。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华铁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华铁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
2、根据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并经自身审核同意,甲方应按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印章等证照,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华铁酒店原经营情况、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酒店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三)乙方的权利
1、为使酒店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对华铁酒店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3、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人事部备案。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四)乙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酒店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承包经营间,乙方以大酒店名义所造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受,与甲方无关。
3、乙方需以丙方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协议时,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具体使用酒店的证章。甲方对上述合同和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基于上述合同和协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义对外担保或举债等。
5、在承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转让给第三方承包经营。
6、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各种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7、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酒店的名称。确需变更,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9、在承包经营期间,酒店的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应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上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0、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只能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丙方原有的设备设施及各类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将其携带或搬出大酒店范围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对酒店的建筑物、设备设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须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
12、酒店的六楼为商务房,乙方在经营时只得将其用作公司注册地或办公场所,不得另作他用。
13、华铁酒店原来的建筑结构与布局设施等不得随意变动。因经营之需确要作局部变动,例如装修、供电增容等,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酒店现拥有餐饮、客房及商务三种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应随意改变。确需局部调整,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作有损于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种宣传或广告,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将其在酒店的全部资产以甲方名义办理商业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有协助的义务。
保险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险手续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办理完毕,以后下一年的保险手续在本年年底前及时延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