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员工穿衬衣时,西服袖子不宜太短,袖口不宜太松;袜子不能太长或太短,在小腿以下的位置为宜。
穿深色皮鞋时,不能穿白色袜子。
六、上班期间不能穿拖鞋、运动鞋,男性员工不宜穿除皮鞋以外的鞋子(包括皮凉鞋)。
七、上班期间应佩戴公司胸牌,胸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八、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的,应在办公室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以上着装及仪表规定全体员工自觉履行,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下属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督导执行。
此前制定制度与此不符者,以此规定为准,此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0月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分夏秋季和冬春季工作时间,当年5月1日—10月31日为夏秋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为冬春季。
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二、打卡制度
1、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每天打4次卡,由办公室将员工考勤统计表交到财务部。
2、如有迟到、早退,员工同样必须打卡。
3、如忘记打卡或因外出未打卡的必须及时告知办公室,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迟到、早退、旷工
1、未按上班时间到岗为迟到(5分钟以上为半天旷工),每次罚款10元;
2、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5分钟以上为半天旷工),每次罚款10元;
3、无故缺勤1小时视为当日旷工;
4、旷工扣三倍工资。
每月旷工累计3日者扣发当月工资。
四、事假
1、员工连续请事假不能超过7天,一年累计不能超过30天,否则无年度奖金,严重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五、病假
1、病假按请假手续提出申请,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申请的,可在休假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请假,并在上班后2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病假应出具医院的《诊断书》等相关依据,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2、员工连续请病假不能超过10天,一年累计不超过20天。
3、员工病假3天内工资照常发放,超过3天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本人月工资的50%发放。
六、婚假
1、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7天的带薪婚假(路程另计),超过部分视为事假。
七、丧假
公司所有员工可享受3天(路程另计)的带薪丧假,超过部分视为事假。
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