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6.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
27.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
2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29.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
3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
31.在爆炸危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
32.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
33.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
【七】设备检修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1.按规程停车,断电,切断检修设备上电源,在电源开关上加挂“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2.检查使用的检修工具;
3.所有与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道加盲板隔绝;
4.如设备检修时、需用火、进入受限高间、盲板抽堵、临时用电、高处、吊装则应办理相应作业证及落实安全措施;
5.对可燃、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置换、冲洗至分析合格;
6.设备检修前30分钟内取样分析检测合格;
7.焊工、电工、压力容器检修人员应持证上岗;
8.检修人员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用具;选择配备灭火器
9.作业现埸夜间有充足照明;
10.设警示牌並设定警示区域;
11.检查工器具,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保持安全间距。
【八】盲板抽堵作业主要安全措施
1.盲板强度、样式符合安全要求;
2.作业人员熟知现场有害因素情况;
3.作业人员佩戴劳保防护品符合要求、在有毒物料环境中,佩戴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在腐蚀性物料环境中佩戴防酸碱护镜等护品;
4.在易燃场所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
5.关闭待检修设备出入口阀门;
6.设备管道泄压;
7.设备管道介质清空;
8.作业时站在上风向并背向作业;
9.高处作业时系挂安全带;
10.盲板抽堵按图作业,并编号挂牌。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