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津贴及出勤奖考核组
组长:周明广
成员:金 中
3、师德及育人奖考核组
组长:刘小平
成员:刘 胜
4、教科研奖及教学质量奖考核组
组长:张 健
成员:唐宝泉 姚爱萍
5、后勤及装备考核组
组长:吴新华
成员:蔡其根 金 中
三、时序进度安排
1、1月23日前,各核算小组按照《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交由会计室统筹,合成发放明细表初稿。
2、1月26日上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
3、1月26日下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通过考核结果,形成定稿并公示。
4、1月28日,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四、几点说明
1、学历奖励、骨干教师奖励、挂职补助、教科研奖励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工会负责有关协调和解释工作。
3、本学期绩效工资随2月份工资一并发放。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内蒙教职改字[19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单位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内容分为七个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由本单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1、政治态度与师德修养;
2、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
3、教育工作;
4、教学工作;
5、教育教学与教育科研;
6、培养指导教师和主动接受培养指导情况;
7、工作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