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酒店(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编号:
甲方因经营所需,现决定将其经营的具有财产所有权的___酒店客房部、餐厅对外租赁经营,乙方决定承租。现经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的范围
1、___酒店客房部1层至4层所有房屋(不含客房部楼房5层的房屋及甲方现使用的车库1处);
2、___酒店餐厅1层、2层的所有房屋;
3、客房部房屋内现有全部经营设施和餐厅内所有经营设施(《租赁标的物移交清单》附后);
4、___酒店《房屋所有权证》、___酒店《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租赁场地范围除酒店楼房5层的房屋及甲方现使用的车库1处外,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核准的范围为准。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正式履行时间为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后的60日(乙方对承租的酒店客房、餐厅另行装修时间约定为60日),该60日甲方不计收乙方租赁费。
三、租金数额及给付期限和方式
时间约定为60日。本合同项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_____元整),由乙方以下列期限以货币形式给付甲方:
1、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年的租金,由乙方以_____年为一个给付时间单位,在每年____的第一个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期前_____年每年应付甲方的_____元中的每年_____元,____年共计___元,在甲方将现出租第三人使用的酒店客房部楼房5层的房屋移交乙方之日由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
2、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年的租金,由乙方在每个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四、租赁合同的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赁标的物的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方式为双方现场清点、登记造册移交,移交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租赁期间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提
1、租赁期间承租物的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排污费以及相关部门今后可能新增的与租赁标的物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如数、按期承担交纳;
2、租赁期间税务机关依法向___酒店征收的各项税款均由乙方按期、如数承担缴纳;
3、租赁期间相关行政机关向___酒店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以及___酒店相关证照的年审验费用均由乙方按相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
4、乙方在租赁期间可能被相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行政处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和承担;
5、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的维修、改造、设施购置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设施维护改造及他物增设
1、甲方对出租与乙方承租的所有标的物依法具有绝对所有权;
2、根据租赁标的物的用途及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租赁标的物进行维护、改造和增设他物,但不得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不利于使用的技术性改变;
3、甲方移交乙方的现有租赁标的物,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终止履行时,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接交时的基本状态如数移交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资购置和改造增设的客房、餐厅内外的附属物,在本合同到期时,无条件无偿移交甲方接收,不再另行计价。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出租与乙方承租标的物依法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2)甲方负有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正常使用和收益的义务;
(3)甲方在租赁期内负有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和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提前收回租赁标的物以及将已经出租与乙方承租的租赁标的物再行转租、出售与第三人的义务;
(4)甲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对乙方在处理可能出现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助办理的义务,但不负有费用承担义务;
(5)甲方享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本金以及可能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违约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