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运送方式:运输方式由乙方自定,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该进行包装,其包装物乙方不予回收。
五、验收的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方法:甲方组织验收,由甲方质检部门出具进货环节的验收结论。
3、异议期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在货到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异议的7天内做出书面答复,逾期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甲方进货环节的质量验收结论并非该货物质量的最终结论。
六、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
每月号为双方对上月业务的结算日。
乙方根据甲方的入库单据开具增值税发票(附入库单据)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发票(附上个月的发票汇总表及入库单据)交甲方业务员审核入帐。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发票没有按时交给甲方的,甲方有权按发票金额的17%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2、付款方式:
期限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付款期限:
自乙方将增值税发票交给甲方业务员后90天内付款,逾期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银行利息。
七、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年的免费三包服务,提供终身的售后服务。
八、供货保障措施:
1.乙方承诺完全有能力按甲方的要求确保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供应,不会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不会以旺季生产能力不足等理由拒接甲方订单或擅自将甲方订单转包给其他公司生产。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供货,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
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按时供货,则乙方构成违约,每迟延一小时支付违约金XX元。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约金不能冲抵赔偿金额。
3.双方约定在甲方已接收货物数量的%范围内,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
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一个月内来甲方运回,费用由乙方自理。
若超出一个月乙方未来运回,则乙方须按每天该退货货物价值的5%向甲方支付仓储保管费;若超出二个月乙方未来运回,则视为乙方放弃该退货货物,甲方有权对该退货货物做出处理,处理所得资金归甲方所有。
4.乙方运货的运输工具等进入甲方厂区须服从甲方厂区的园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愿意按照甲方厂区的园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处罚。
九、保密责任、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
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
2、乙方必须保证对其产品或技术享有完整的、自主的知识产权。
若乙方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若乙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牵连到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该产品的工艺设备等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乙方在提供化学品时,应同时提供化学特性报告,对有害化学品应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列明其特性、分类、危害、安全预防措施、废料的环境处理方法等基本资料。
十、甲乙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其他条款中的约定支付。
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须赔偿损失,违约金不能冲抵损失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