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由下列(1)项方式解决。
1、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2.交货方式,按下例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办运输;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交货地点:(运费由方负担)
5.交货期限:签定合同后个工作日内
6.交货地点:安装地点:
7.包装标准:
8.验收标准:
9.付款方式及期限:
10.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1.质保期:
12.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或甲方中途退货,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偿付不能交货或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4.如购买地板、铝合金门窗、隔断等材料物资,需经审计处审计。
15.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条款适用于招投标项目)。
16、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