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对相关部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六、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等方面的施工,乙方应提前准备相关施工方案并通知甲方,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再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障,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100元;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期应付款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余下的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仍未能竣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损失
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装饰用料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装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并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才能解除本合同。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中止装修,并与乙方协商共同解决。
如协商不成甲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十、其它事项: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一把)交由乙方施工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本工程乙方不得再进行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签认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以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装饰用料单》
附件三: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