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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论文7篇

发布时间: 2023-03-22 1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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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论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形势与政策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形势与政策论文篇1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主体所参与的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多元性和复杂性,在理论界,对经济法主体的定位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甘肃政法学院何文杰老师认为,经济法主体首先分为经济调节主体、社会中间层主体、被调节主体三大类,其中经济调节主体又由经济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组成;被调节主体由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及其他主体构成;社会中间层主体主要由社团性中间层主体和公共性的经济鉴证性中间层主体、公共性的市场中介性中间层主体、经济调节性中间层主体中的政策性银行等部分主体、舆论监督性社会中间层主体等构成。这个观点是相对比较客观、全面的,是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基本情况的。循环经济是一项全民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即需要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循环经济涉及的范围很广泛,不仅涉及生产、建设领域,还涉及流通、消费领域,所有从事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采取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经济发展措施,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原则。因此,在这些领域内所牵涉的主体都有可能成为循环经济法的主体。

一、法律责任的综合性

违反经济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复合的,会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大多数违反经济法的行为都是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于一个违反经济法的行为,如果只是剥夺主体资格权利,而不要求经济损害赔偿,剥夺或限制人生自由,那么这只是处罚了加害者,对受害者是不公平的;只有综合性的经济法责任才能有效地制裁违反经济法的行为,经济法责任的综合性也是责权利相一致的体现。循环经济法律责任也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主要是行政责任。首先,行政主体在执行循环经济法律规范赋予的职权时违反循环经济法的规定,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由于循环经济法对企业设定了大量的义务,相应地,在法律责任中应当设定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其中多数是行政责任;最后,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违反循环经济法律,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例如,金融机构违法对生产、进口或者采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企业提供授信支持的,由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循环经济法律并产生危害后果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两个核心”的契合

(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天然具有社会本位属性,即经济法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基本立场。从经济法的基础来看,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矛盾问题,经济法就是站在社会公共利益的高度,对侧重保护个人利益的民商法和侧重保护国家利益的行政法所不能保护的利益进行保护,从而调和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是市场调节(无形之手)与国家干预(有形之手)的关系问题,经济法强调“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配合使用,不仅为市场的自由竞争提供了有序的环境,而且为国家干预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保障了各类经济法主体的利益;经济法的政治基础是契约自由与人权保障的关系,经济法是国家干预之法,因此,国家对经济要进行必要的干预,更重要的是适度干预。从经济法的内容来看,宏观调控法是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国民经济活动就是在宏观调控法的规制下有序进行的,国民经济良好有序的运转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因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每个人发展的基础。因此,宏观调控法是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法,从而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市场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竞争失效,竞争失效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的威胁,市场规制法就要对其进行调整,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因此,无论是宏观调控法还是市场规制法,社会公共利益都是其理所当然的保护对象,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就是经济法的价值追求和立场所在。循环经济法侧重保护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循环经济法的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得社会经济呈现出“绿色”发展的良好态势,这样的“绿色”发展是惠及我们每一个人的,因此需要我们积极参与和支持。循环经济法也是站在社会公共利益的高度去审视社会经济的发展,它为经济发展植入了更先进的理念,提供了更为科学的法律制度。循环经济法涉及了经济运转的各个环节,涉及了各类经济主体,因此,社会公共利益是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支撑点,也是循环经济法区别于环境保护法的根本所在。

(二)政府干预

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之法。市场固然有其天然的优势,它能够提供有效的反馈机制,使得私人和公共决策者都能够迅速地纠正错误,但是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市场失灵就决定了政府对经济的必要干预。政府在干预经济的同时也会出现政府失灵,因此,经济法就要规制政府的行为,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即使政府在干预经济的过程中会出现失灵,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也是必要的,这一点各国的经济发展和变革足以证明。无论是市场失灵还是政府失灵,经济法的核心就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循环经济法中的大部分法律规范都体现了政府对微观市场经济的干预。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是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尤其我国处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政府的干预和主导作用体现得更为突出。从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循环经济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政府的影子,可以说循环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就是政府。政府通过调整财政税收政策、增加科技投入、鼓励自主创新等政策,全方位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循环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法律依据,为政府主导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持,有政府调控经济发展方向的作用。

三、“一个归宿”的契合

无论是经济法还是循环经济法,最终将回归于一个理念,就是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不与具体制度相结合,而仅仅作为一种观念而存在,会失之空洞。正是可持续发展在传统法律体系中的缺位,为经济法法律规范的制定创造了契机,同时经济法所调整社会关系的特殊性、独特的价值理念,为始终贯彻可持续发展要求进行立法,进行相应的制度构建提供了可能性。”经济要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就要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度构建上,要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模式。可以说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表现形式,循环经济旨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呈现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进一步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强调“发展”,更强调“可持续”,实现代际公平。因此,循环经济法应当严格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保障循环经济高效运行和协调发展。

形势与政策论文篇2

一、经济学专业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定位

(一)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基本特征

依据世界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的发达国家的经验,及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应用型本科教育在我国是大势所趋。普遍认为,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基本特征为:

(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专业实践能力;

(2)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3)具有自觉学习能力;

(4)具有掌握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

(二)辽宁工业大学经济学专业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定位

1、市场需求。辽宁省“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发展临港经济与发展地区经济相结合;辽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也将促进临港经济发展。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将加快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和长吉图地区开发开放,积极构建畅通的物流体系。这些都将触发临港相关行业如国际物流、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理货、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等的蓬勃发展。而从而形成了对既有经济分析理论基础、又懂国际贸易与运输组织的高级复合应用型运输经济人才的迫切需要,是我国12类紧缺人才之一,缺口达数十万。辽宁工业大学坐落于锦州,锦州港是我国渤海西北部唯一全面对外开放的国际商港,同时也是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区域性枢纽港口,是中国通向东北亚最便捷的进出海口,锦州港冬季冻而不封,全年有效营运。服务社会是高校的办学宗旨,地方高校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各类应用型人才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因此,辽宁工业大学为锦州港发展培养应用型运输经济人才,从而实现高校为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以及社会文化发展确定专业设置的目标。

2、目标培养定位。辽宁工业大学经济学专业是2008年获辽宁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经济学(运输经济方向)专业,于2009年8月份正式招生,定位为运输经济方向的经济学专业,是为了避免现阶段我国各院校经济学专业倾向培养理论研究为主的目标,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进一步将经济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为国际运输经济人才。为使经济学专业培养的学生符合时代和市场的需求,符合辽宁工业大学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的办学宗旨,我们经过多方调研,进一步确定经济学专业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定位为:适应社会需要,具有经济理论基础、熟悉国际运输业务操作,并具有较强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型运输经济管理人才。通过系统学习,使学生掌握微宏观经济理论、产业经济理论和交通运输经济理论及与其相适应的管理、营销、法律等综合知识,具有国际运输组织管理、货运代理、国际物流、理货、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具体国际运输业务实践技能,毕业后可从事国际物流、货运代理、理货、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等相关行业的工作。

二、工科院校经济学专业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工科院校经济学专业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应注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在加强课程体系优化的同时,在各主要教学环节渗透实践教育思想,构建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训练平台,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应用及创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专业培养方案

辽宁工业大学经济学专业2008年获辽宁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经济学(运输经济方向)专业,于2009年8月份正式招生,因此本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为国际运输经济人才。根据市场对国际运输经济人才需求的特点,经济学专业利用学校现有的专业和教学资源,优化专业培养方案,形成了大学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两大体系。在专业教育体系中,形成了运输经济专业教育、运输经济专业业务能力培养和运输经济业务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三个阶段的专业人才培养过程,并力求方案的先进、规范和可操作。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由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两部分组成:基础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必须课、公共选修课和军训、公益劳动,约占总学分1/3。依托学校公共基础课平台完成。注重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及拓展学生视野和人文素养。专业教育。包括学科技术基础课必修和选修课、专业必修和选修课、实践环节及创新学分等。注重形成运输经济专业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体系及业务实践与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经济学专业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与时俱进地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包括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及考试方法等,如多媒体教学、专业课考试方法改革和专业题库建设等。

(三)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体系包括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实践环节和学生课外创新学分,占教学计划总学时的约1/4,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了培养和训练经济学(运输经济)专业学生的信息获取与终身学习能力、发现和分析问题与决策能力、人际关系(交际)能力、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从基础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和专业综合技能训练三个层次建设实践教学体系。第一层次:专业基础技能:经济、管理理论分析与操作能力、统计计量分析能力、经济法及国家政策法规灵活运用能力;第二层次:专业技能:即具有国际运输组织管理、国际物流、港口物流、货运代理、理货、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物流管理信息处理及经营管理与决策能力等国际运输业务实践技能;第三层次:专业综合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三个层次是依次递进的关系,前一个层次是后一个层次的基础,每个层次都以培养学生的能力组织进行教学;前两个层次实践项目由课程提出,并根据每门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实践的功能的层次性,确定具体的实践项目内容;综合技能训练以综合性、设计型和创新型实践为主。

三、工科院校经济学专业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对策建议

工科院校经济学专业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本校经济学专业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有:

(一)专业师资力量方面

辽宁工业大学经济学运输经济专业方向专业老师虽然都是经济学硕士及博士,但研究方向均非运输经济方向。因此,在加重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的同时,也相应削弱了该专业教学水平。对此,在安排授课任务时尽可能结合任课教师研究方向,在边工作边学习的同时,组织教研室教师研讨新开课程重点难点,另外我们还在聘请其他院系与我们专业有关的教师为我们上课,以更好完成教学任务。

(二)专业实践教学方面

辽宁工业大学经济学专业培养目标为国际运输经济人才,相关教学与实践环节均以此为目标,但目前国内没有相同经济学(运输经济方向)专业的院校,仅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有经济学(国际运输与物流方向)专业与我们相近,因此国内相关实践教学软件与可借鉴方法缺乏,同时实践经费短缺,对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是有影响的。对此,在遴选了可以找到的符合本专业实践教学特点的几乎所有软件,虽仍不尽满意,但可以完成实建筑期刊践教学任务,并且在教学同时,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方法。另外,尽可能多方联系与本专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实习基地,解决了部分经费问题。

形势与政策论文篇3

摘要:宁波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劳动者基本的生活权益以及企业合法的经营权益,使得宁波市的经济能够稳定发展。调剂最低工资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在实施政策历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下面综合来自各方面的意见,给出一些有效的政策建议,愿望对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实施有所赞助。

关键字:有效措施,最低工资,监督,鼓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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