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培训时间
第一阶体段,由公司进行集中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军事训练3-5天,规章制度与基础理论培训2-3天;第二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当天,为期1个月;第三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新员工入职当天,为期3~6个月。
在第一、二阶段早晚要坚持军事化训练。
第五条:培训资料
1、企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2、军事训练,培养服从意识、团队合作与吃苦耐劳精神。
3、企业当前的业务、具体工作流程。
4、企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5、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6、工作岗位介绍、业务知识及技能和技巧培训。
培训资料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公司集中组织培训,第二阶段由车间组织培训,第三阶段,试用期采用师徒制一带一顶岗培训。
第六条:培训实施
1、新员工入职培训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其它部门配合。
2、培训讲师军训请武警部队教员培训,理论与实操讲授由公司管理与技术人员及一线优秀操作人员担任。
3、每班设定一名兼职班主任,一名兼职军事教员,早晚进行军事训练。
4、培训资料
表1培训资料一览表
5、培训考核
培训后由人事组织用人单位对培训对象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理论考试结果占综合评价结果的20%,试用期员工评价占综合评价的80%。
集中培训后进行理论知识闭卷考试,具体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工作态度与职业品德评价,具体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评价,以用人单位评价为主。
(见试用期员工评价表)
实际操作考核:由人事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领导组成评委组进行评价。
(见试用期员工评价表)
综合评价结果为同工种同批次培训倒数第一名或倒数第1-2名的培训对象将被淘汰。
综合评价结果为同工种同批次培训顺数第一名或倒数第1-2名的培训对象将提前转正定级。
第七条:培训管理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规划与管理。
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顶岗培训由用人单位考勤,班主任、早、晚班军事教官的工作量及绩效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津贴,津贴基准按20元天计算。
第八条:培训纪律
1.培训期间不可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在30~60分钟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1小时,以旷工1天处理;情节严重者,记过1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须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并将相关证明交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论处。
旷工2天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人力资源部每一天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2.进入培训场所,禁止吸烟,不得吃东西,不可大声喧哗。
3.见到上司要主动打招呼,对上司要服从,不可当面顶撞。
4.培训时要坚持安静,手机要调成静音状态,不可窃窃私语,注意力要集中。
5.培训中同事之间要互相谦让、友爱,不可发生争执、打架;不能拉邦结派,一切不利于团结的事,一律禁止。
6.培训期间必须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视情景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