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星级评比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评比标准和流程,并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比过程将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的努力都能得到应有的认可。同时,我们还将通过家长会、校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布评比结果,提升评比的透明度。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风貌以及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特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旨在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
二、评选条件:
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需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优良,有上进心,榜样作用显著。
1.品德高尚,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2.全面发展,积极参与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拥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出色。
4.在某一方面具备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赢得荣誉。
5.能出谋划策,在学校的民主管理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誉。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熟练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成绩优异。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阅读,有一定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积极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6.其他
对班级班风建设有利,能成为学生认同并学习的榜样的同学也可推荐。
四、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于每月中旬进行。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
②各年级组长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本年级的“年级之星”2人。
③年级组长将“年级之星”材料上交德育办,由德育办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为“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明星榜”等途径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营造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营造“让学生品尝成功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