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
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银行业保险业市场准入环境,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落实国家放宽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市场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有关政策;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走出去”,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在境外中资企业集中地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银保监会XX监管局、证监会XX监管局、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41.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
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简化对营利性医疗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办理流程;持续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制度性成本。
(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自然资源厅、科技厅、人社厅、文旅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42.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并配合国家做好修订工作,不断拓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XX目录范围;发挥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作用,维护境外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43.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
推进商圈、社区、街区、商店智慧化建设,鼓励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智能消费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推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试点示范,促进应用场景落地;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布局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推动跨境电商、物流、支付和供应链管理发展。
(责任单位:工信厅、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科技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XX通信管理局、XX邮政管理局,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44.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快递末端网点、智能投递设施等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强县乡村商业体系网络建设。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工信厅、商务厅、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XX管理局、XX邮政管理局,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45.优化物流交通发展环境。
放宽物流相关市场准入,开展物流领域“一照多址”改革。
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原则,简化物流企业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手续;依托产业援疆等优惠政策,引导国内城市知名电商物流、生产制造龙头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在条件成熟的地(州、市)部署物流基地、仓配中心,构建疆内外高效互通、双向互联的物流服务网络,降低XX优质产品物流成本;切实降低物流环节费用,加大对公路“乱收费”“乱罚款”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铁路、民航等环节收费规范监管,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严禁违规收费;依托高速公路干线通道、南北疆环线、铁路及支线机场资源,构建多种运输方式合理配置、顺畅衔接的邮政快递干线运输网络。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民航XX管理局、XX邮政管理局、中铁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46.系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开发配置同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持续开展水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自治区林草局,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九)优化政务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7.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办理。
继续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疆内通办,及时公布动态调整通办事项,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48.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法律依据、事项类别等要素;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对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49.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区、地、县、乡、村(社区)五级全覆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村(社区)延伸,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区、地、县、乡、村(社区)五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
(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50.加快政务服务重点领域改革。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通过协同审批、容缺办理、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主题内事项一张表单填报、一套材料提交、一个流程办理、一口同步出证;将内部关联性强、办事频度高的多个事项集成整合,提供一件事套餐式、主题式服务,重点推进高频集成服务,优化再造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责任单位: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51.加强自治区“12345”平台建设。
整合归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统一接受政务服务咨询、求助、建议和投诉举报,实现语音转接、系统互换、数据共享等功能;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推进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十)推进办理建筑许可领域改革(牵头单位:住建厅)
52.减少项目前期事项办理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