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评议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将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区、县(市)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
继续抓好省直部门对口评议市直部门工作,开展企业群众评议执法司法活动,在一些重要窗口部门开展群众即时评议,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在办好“业务大讲堂”、抓好“基本业务+”学习、开展“治低治粗治差”行动基础上,组织开展“机关工匠”评选活动,引领党员干部追求卓越,带动“五细”蔚然成风。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宣传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继续创新开办“作风整顿进行时”节目,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营造人人重视环境、人人维护环境、人人皆为环境的浓厚氛围,让企业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转变作风带来的新变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XX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根本目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XX。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2.坚持人民至上。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方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强化营商环境舆论监督,推动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出台实施、落地见效,形成营商环境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各领域存在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科学设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目标,针对市场主体的需求和诉求,靶向攻坚、精准发力,缓“痛点”、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4.坚持目标导向。
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积极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探索,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和便利化服务,最大力度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和制度性障碍,为推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积累经验。
5.坚持标杆引领。
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梳理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补短板、强弱项,促改革、抓落实,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性竞争氛围。
(三)工作目标
对标国内最高标准、先进水平,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
以建立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的市场为总体目标,实现审批方式、审批流程、审批材料、审批时间持续精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无审批;从更好服务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实现破产办理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合同纠纷司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环境,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监管,有效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解决市场主体办事反复跑、证明材料多次提交的问题;以鼓励企业拓宽视野、扩展市场、加强交流合作为着力点,实现跨境贸易流程进一步优化,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持续扩大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外贸外资发展水平,构建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力争到20XX年,推动XX在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争先晋位,各地(州、市)营商环境指标在现有基础上努力实现追赶超越和较大突破,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市场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贸易投资更加便利、政务服务更加规范、法治保障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水平。
实现企业设立登记、首次办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业务同步办理、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各部门不再重复采集数据和身份验证。
(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人社厅、住建厅、国家税务总局XX税务局、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2.优化全流程服务。
依托一体化平台,推动“企业开办”全流程无纸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推行“服务环境标准化、业务环节标准化、申请材料标准化、流程结果标准化”建设,依托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为申请人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
(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3.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企业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便利企业和群众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州、市〉政府〈行署〉)
4.优化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
强化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税务、海关等信息共享,优化“企业注销专区”功能。
依法实施简易注销,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注销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