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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奖发放方案10篇

发布时间: 2024-10-14 10: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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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申报优秀等级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确定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流程

1、教师个人根据本人一年的工作情况填写申报表格,向考核小组提交申报表。

2、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评审,研究决定公布参与评定人员名单,并公布。

3、参评人员向全体教职工和评审小组汇报全年工作。

4、群众评议。(投票制)

5、考核小组评议。(投票制)

6、公示。

7、呈报上级部门审核

五、考核项目及比例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比办法。

个人成绩:年度师德总分;教学常规总分;考勤总分(4;3:3)占50%。

群众认可占20%。(票选)

部门认可占10%。(票选)

考核小组20%。(票选)

综合四项得分,进行排名,票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回避原则。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奖励

1.教师的考核结果按教育局对结果使用的文件精神一致,包括晋级与晋升。

2.对本年度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年度考核优秀津贴5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3.对本年度专技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津贴3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4、发放证书。

七、义务

待定

八、关于年度考核与专技考核不合格的规定按学校的章程办理.

教学质量奖发放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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