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能认真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时刻为班级纪律、卫生等事宜着想,集体荣誉感强烈。
(三)勤奋学习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扎实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在年级中均为优秀。
2、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得学校及以上级别奖励。
(四)学习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刻苦努力学习。
2、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大幅提高。
(五)文明礼貌之星
1、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
2、认真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做好事,积极主动为班级、学校贡献力量。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卫生劳动之星
1、注重个人和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活动,且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能协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劳动。
(七)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搬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且能主动进行劝诫。
(八)校园孝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到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负弱小,能主动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九)艺术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在学校及镇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奖励。
3、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网络绘画竞赛中获奖。
(十)体育之星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认真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能在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能带领并号召全班进行体质训练,如组织班级打篮球、踢足球等锻炼活动的都可入选。
五、评选办法
1、采用层层筛选的方式,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少先队部、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后,确定为校园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校务会讨论决定。
2、“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班级各星评选2名左右。其中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守纪之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评选;其他各星在平时和相关活动结束后评选。每年的六一儿童节进行集中表彰。
六、表彰
1、学校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制作展板介绍其主要事迹。
2、向上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其他表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校园之星”。
七、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一、“学习之星”的定位: